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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扔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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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雪青骑了半个多小时,终于回到了她熟悉的城里。

当然,现在的城里,放在上辈子在北京生活的沈雪青眼里,和乡下其实差别也不大。

但是上辈子,从乡村户口到城市户口,沈家花费了两代人的努力。

以前的户口分成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这一区别就仿佛一条深不见底的鸿沟,决定了一个人一生的命运。除非你能力出众,或者筹划地早,否则你一辈子是土里刨食,还是可以有粮食分配,就已经被决定好了。

沈雪青的爷爷就是个有远见的人,一直坚持要读书识字和要跟着国家走这两条家风。

沈家很早就想尽办法把两个儿子都送到了部队里,这一举动成功地在风雨飘摇的时期保住了沈家,后来又成功地让沈家过上了比村里所有人都要好的日子。

沈志国沈志诚两兄弟能力其实在军中表现一般,但是等到退伍转业回老家的时候,沈志国进了农村信用社,沈志诚则是去了粮管所。

直到此时,沈家第一代的户口终于开始发生了改变。

而等到沈雪青出生的时候,一开始也是农村的户口,直到沈志诚当上了镇上粮管所的干部,分到了城里的小房子,沈雪青才转学到城里,真正落户成为了一个城里人。

搜寻记忆,沈雪青找到了自己在城里第一个家。

这是一栋临街的老房子,建在现在城里比较边缘的位置,分到这里房子的人家,但凡有出息的都想办法搬走了,空出来的位置就由沈志诚这样后来者继承了。

一楼是门面房,杂货铺和烟酒店之类的,足够日常所需。

二楼是公共厕所和办公点。这年头分到的房子和后来的不一样,家家户户都没有厕所,要去公用的厕所。

三楼楼梯口就是沈雪青家了。这里的位置不是很好,平时有个风吹草动的都听得清楚。所以也没人和沈志诚这个后来的小干部抢,就顺顺利利地让他们家住进来了。

沈雪青在门口的花盆底下摸索了好一会,找到钥匙打开门。

五十平米的小房子,一眼可以望到底。右边是大开间,放了一张床,旁边就是桌子和厨房间,开间里东西摆的满满当当的,没有什么富余空间。墙壁上贴了很多报纸,角落里还放着堆满的杂物和一盆吊兰。

左手边是唯一一个房间,也就是沈雪青的房间。

沈雪青都快忘掉这件事了。

刚搬进来的时候,不少亲朋好友上门参观,都惊讶于沈志诚夫妇居然把唯一的房间让给女儿,自己和厨房的油烟挤在一起。

那时候大家都是这么说的:“小孩子而已,挤挤倒是没什么的。你们两个大人,何必把房间让给小孩呢。”

是啊,何必呢?

沈雪青沉默了一下,进了自己的房间。

和外面不一样,这里整洁的过分,有打好的书架和柜子,所有的东西分门别类放的整整齐齐。

这是因为沈雪青从小就有轻微的洁癖。等到她长大了自己买房子的时候,这一点更加变本加厉。

上辈子她和郑长平很大一个矛盾点也在于这里。

她爱干净,回家必须要换家居服和鞋,可郑长平一到家就瘫在沙发上,鞋子也扔的到处都是。两人没少因为这件事吵架。最后发展到严重的冷战分房,郑长平干脆是连贴身的衣服都不高兴每天换了,沈雪青每天堵心,体检的时候都多长了几个结节。

沈雪青想起这事情就有点不高兴,她扫视了一眼房间,目光落在了书桌上的一沓信封,忽然就握紧了拳头。

——那一堆信封正是郑长平写给她的!

桌面上还铺开一张雪白的信纸,上面是自己昨晚走之前来不及写完的回信。

“郑长平同学:

展信佳!

上次你写给我的关于南斯拉夫大使馆被轰炸的事情,我的想法是这样的:……”

呸呸呸!这个狗东西知道个屁的政治!附庸风雅!

沈雪青脸色铁青地把信纸揉成了团,扔进了垃圾桶。

她和郑长平的孽缘,起源于高二时候的一次学校组织的辩论会。

那时候沈雪青作为优秀代表,坐上了大巴车去了临市的学校打比赛。

对方辩友里有一个高一的小姑娘风格激进,能言善道,和沈雪青不打不相识。她就是郑长平的亲妹妹,郑长芸。

一开始是郑长芸作为东道主,在比赛之后请沈雪青吃了一次食堂。那之后两人经常写信联系。

再后来,郑长芸经常提到自己的亲哥哥,说了很多好话,然后稀里糊涂地,沈雪青就和郑长平成了笔友,反而和郑长芸疏远了。

再后来进入了大学,郑长芸成了晚自己一届的学妹。郑长平又借着这个名义老是往临清大学跑,和沈雪青就更熟悉了。

毕业后,沈雪青留在了北京,郑长平一直在私下献殷勤,说自己高中时候就对沈雪青一见钟情了,所以后来才一直和她想方设法的通信联络。一直到沈雪青毕业后第三年,她才放下戒心,终于和郑长平在一起了。

那时候的她自以为自己和郑长平通信多年,彼此又算半个老乡,多少也算是知根知底的,这就是她的最好选择,没想到……

提起这上辈子最大的瞎眼,沈雪青就气成了河豚样,桌面上厚厚的被精心收藏的信封也变的格外刺眼。

沈雪青拿起来掂了掂,冷笑一声,统统扔进了垃圾桶!

她上辈子结婚六七年的时候才知道。郑长平根本不是跟他追人的时候说的那样。这个混蛋当年热衷于和女孩子当笔友,同时联系了好几个女生,写出去的信内容都差不多,堪称重复利用第一人。

只有她,傻傻地真的以为郑长平暗恋自己很久。

去你的郑长平吧,这辈子,你休想哄骗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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