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伙儿一醒来就闻到一股子香味,本来还存留几分的困意也荡然无存,瞬间清醒。顺着香味一路走到食堂。
“这什么啊什么香?”
“土豆丝。”
食堂的正中间摆着一张矮脚桌,上面盘子里装着满满一盆金灿灿的土豆丝,油花炒得香味扑鼻,看起来就让人食指大动。
知青们每月都有半斤菜油的份额,合在一起做大锅饭,基本是用不完的。
陆怡自己不爱吃太多油,但估计他们是爱吃,因此炒菜很舍得放油。
王旭阳没忍住,直接上手捏了几根土豆丝放嘴里。
“好吃好吃,太香了!”
“你这土豆丝切得这么细,刀工可以,出神入化啊!”
那土豆丝细的快成头发丝了,炒得还香。
这群知青们下乡以来就没吃过这么精致的菜。
这还没完,陆怡又掀开了灶台上的大锅锅盖,里面满满当当都是蒸好了的窝窝头,个个都是鼓鼓的,看起来漂亮极了,锅盖一掀冒出一阵热气。
“土豆丝儿可以用窝窝头夹着,这样就又有饭又有菜了。”
“好好好,我来先试试。”
王旭阳也不怕烫,直接从锅里拿出一个窝窝头,中间掰开,夹进去几筷子土豆丝儿。
一口咬下来,窝窝头的绵软,土豆丝儿的脆嫩鲜香。真是香!几口就吃完了。
见到这样的搭配,叫人实在是心动。
之前在乡亲们家里吃的都是咸菜就玉米粥,土豆块儿,这伙食改善得可是直接上了好几个档次。
明明食材还是老一套,没什么变化,可到了他们这位新上任的炊事员手里,就能翻出花儿来。
陈牧也照着这两样叠加的法儿尝了一口,“不仅仅是土豆丝儿好吃,我怎么觉得就连这窝窝头也比平时吃得要香上一些!”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陆怡虽然在名利场里摸爬滚打,但是个非常懂得享受生活的人,闲着的时候就会给自己做点菜打发消磨时间,久而久之,基础的厨艺自然就有了。比不上大厨但是绝对比一般人要厉害多了。
烘焙她也学过,闲来无事也会烤烤蛋糕饼干,后来她还投资开过几家烘焙店。
这个年代虽然没有动辄几十几百万的全套厨具,但是最基本的掌握火候,时间,她还是游刃有余的。
这种菜的新鲜,刚出炉的绵软,食物本来的香味,能吃上实在是叫人幸福得很,就连天空都变晴朗了几分。
关键往往在于这些细微之处,做菜是这样,做事也是这样。
“咱们就该早点提出来单独开灶,请你来做炊事员,这么多天吃糠咽菜!”
大家伙儿纷纷上去拿窝窝头,夹土豆丝儿吃。
陈牧自己吃的时候也没忘记别人,他一边吃一边去宿舍叫宋建业。
“你别磨磨蹭蹭的了,再晚点就没你的份儿了。”
宋建业正在不紧不慢地穿衣服,穿好了衣服,又系鞋带。
陈牧感叹道:“这小丫头做饭是真的香啊,这搁首都也都算是个稀缺人才,放国营饭店里头多少能混成个厨师长。”
宋建业看了看他,只见他吃的满手都是油。心下觉得好笑,“你别感慨别人生错了地方了,先看看咱俩自己现在落魄成什么熊样了吧。”
“有的吃就不错啦。还跟以前比呢?”
他们两人从小就认识,一起长大的交情,自然是旁人比不了的。风光的时候一起风光,落魄的时候也一起沦落到了这个穷乡僻壤。
“行,我来瞧瞧到底有多好吃。”
穿好了鞋,宋建业快步走进了知青食堂,拿起了窝窝头,见一堆人围在矮脚桌那儿夹土豆丝,他也夹了一点儿,放进嘴里尝了尝。
还别说,真香。
他今天早上这么磨蹭无非就是不想碰见陆怡,但是现在,他不自觉地抬头看向她。
角落里,她坐在一堆柴火里,只见她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眼神也是冷冷的。仿佛周围的一切都与她无关。
窗户投射进来的光线落在她的头顶,空气中的尘埃漂浮着,她的头发细细的,有几缕鬓角边的绒发调皮地翘了起来。
火洞里的柴火还没灭,烧出“噼啪”的小小炸响,她拿着柴火棍伸进去里面拨了拨,专心致志地看着火。锅里还烧着热水。
这一幕看起来竟然是那么宁静柔美,让人不忍惊扰唐突。
大概是察觉到了有人的视线,陆怡扭过头瞥了一眼,见了是他。
宋建业立刻收回视线,埋头吃起了土豆丝儿。
这句俗语说得好,想要征服男人的心就得先征服男人的胃,这句话宋建业原本是不认同的,可现在想到这些东西都是她做出来的,他心里竟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冒了出来。
大概,男人都有这种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情结吧。他也不能免俗,宋建业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眼下的日子十分地苦涩难熬,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一顿热乎乎的家常饭菜竟然成了最大的慰藉跟期盼。安抚了他饥饿难耐的胃,也安抚了他迷茫烦乱的心。
陈牧跟进来,见他在那儿吃的不亦乐乎,懒得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