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叫曹为。”
“刘洵。”
……
“刘洵,你吃不吃早餐,我帮你带。哦,你要出门的,那你帮我带吧。”
……
“刘洵,你是天才吧,能分到我们宿舍我真是积大德了。”
……
“有好多人喜欢你啊。”
……
“你怎么了?刘洵,刘洵?我送你去医院。”
刘洵去国外的第一年,走在种满香榭的街头,想起来的第一个人叫曹为。
他们做了四年的同学,住在同一个宿舍。
他习惯了和每个人笑脸相迎,在学校里大出风头,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老师的喜欢,情书和告白不断。
他敏感的感受到了周围隐隐的嫉妒和敌意,宿舍里其他人若即若离微妙的态度。他们人前夸他,想要借他的光追求喜欢的人,却在背地里喊他“大少爷。”“装X男。”
刘洵知道,但不在意。
这些人对于他而言只是过客,他表面上笑得春风拂面,心里冷漠。他喜欢做慷慨的姿态衬托他人的局限和粗鄙,刘洵不屑于无聊的争执和对抗。
他生下来,就赢在起点。
也许他很难说曹为和其他人有什么不一样,也许没有,只是更迟钝。
迟钝到曹为看不出来其他人的敌意和排斥,见谁都大大咧咧。
迟钝到拍着他的肩膀时也看不见他的僵硬。
迟钝到连对于他的冷漠也视而不见。
却又对那个叫吴成的男生字字句句敏感多疑。
有一次刘洵跟着他绕来绕去,才走到一家小面馆吃饭。坐下来曹为才有些犹豫的问他,“你会不会吃不惯。”
“你推荐的我就吃得惯。”
他居然立马就松了一口气,“怕你受不了这个环境呢,能吃就好。”
不知道该说他到底是敏感还是迟钝了。
但是那家店环境确实一般,吃到刘洵半夜肠胃炎,被曹为拖着送到了医院。
刘洵挂了一夜的水,曹为就趴在门口守了一夜。
醒来以后刘洵看着曹为流出来的口水笑了,却又为自己的感觉茫然。“曹为,你有没有喜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