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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Chapter 31·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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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声音停止了,莉莉丝看到阿马蒂森开了瓶子,那个瓶子是她从新西兰带来的,里面的蜂蜜还剩小半罐。她用温柔而细长的手指沾了蜂蜜,摸到童话书的封面上,孩子们双手捧着书,一点一点舔起来。

莉莉丝开门走进来,把她叫出去。

“阿马蒂森,”她叫她说。

“怎么?”阿马蒂森低着头,她没有抬头看她。她还拿着那本童话书,纸质的书真的不怎么多见,尤其是写了通用语的书籍。

玛莎是个小女孩,三年级,她从窗口望出去,见到自己的老师在和一个高个子的女人讲话。

严肃,冷淡,还有莫名其妙的权威感。

她有着高耸的胸部,修长笔直的双腿,金色的头发垂到腰际。她没有戴首饰,但是鼻子上有个鼻钉留下的印子。钻孔的地方稍稍凹陷下去,看起来年代非常久远了。

她看到那个女人低下头同自己的老师讲话,同时眼睛下意识转了一圈,环视四周。她如鹰鸠的目光精锐无比,掠过玛莎,微微一停,又往别处去了。

那一刻,整个人都要颤抖起来了。玛莎心有余悸地想。

她的眼睛是蔚蓝的,凝望着谁的时候,有种颜色加深的趋势。

“阿马蒂森,”莉莉丝又说。她的目光从远处移动到了阿马蒂森的发梢。

“怎么?”阿马蒂森这次抚平了书本的折角,她抬起头,扬起来一个笑容:“莉莉,我们的课快要上完了……哎呀!”她叫起来:“竟然已经中午了吗?孩子们该吃饭了……”

莉莉丝捉住了她的手臂,让转身的动作停在这一刻。

“莉莉?”她皱起眉头,似乎终于发现不对劲了。

莉莉丝的眉头皱起一团波纹,眉眼压低的时候有种凛冽感,所有人都不敢大声喘气了。

“没什么。”莉莉丝放开她的手。

“可是……”阿马蒂森奇怪地捉住她的胳膊:“莉莉?”

“没什么!”

“可是……”阿马蒂森转过身看着她。

“没什么,”莉莉丝揉揉眉心,有些疲惫地舒了口气说:“阿马蒂森。”

她打量着对面的女人,忽然挑起一边的眉头,扯开嘴角微笑起来:“阿马蒂森,你刚才在给她们上什么课?”

她说,她凑近她说:“我听到你说,如果你们不知道味道,就要尝一尝?”

她问:“是这样吗?”然后她移开了。

“你怎么了?没事吗?莉莉,有事情你要告诉我。”阿马蒂森皱起眉,走近她,仰起头抚着她的眉眼,“莉莉,你太累了吗?”

“没什么。”莉莉丝接着笑,她微微低头,顺势把自己的脸庞藏进阿马蒂森的手掌心中。“你还没有告诉我,你们做了什么?”

“我在给孩子们讲知识和书本的重要性,书是甜的,你知道的,我们小时候也这样……”

“那是你的小时候,我小时候没有听过这些……”莉莉丝在她掌心讲着话,声音似乎是温热的,如同喷薄出的气息一样温热,闷在阿马蒂森的掌心:“亲爱的,我是在贫民窟长大的,城市中心的贫民窟,知道吗?流着黑色的污水,水会流淌到浮着野狗尸体的河中,再甜的书掉进河里也是脏的臭的……”

“莉莉,对不起。……但是孩子们很开心……”

“玛莎!”

“玛莎!!吃饭了!!”

“玛莎!”

那个叫玛莎的孩子最后向窗前的人影投去一瞥,饥饿打败了疑惑与好奇,她拉着伙伴的手,飞速跑远了。玛莎没有穿鞋子,她们路过肮脏的河流,河水潺潺流过,流的很慢,上头常常覆盖着靛蓝色或者深绿色的油墨,玛莎的同学很喜欢在放学后摘些草杆子插入水中吹泡泡,她们互相比着,谁吹起的泡泡更大一些。

没有老师陪着她们吹泡泡,但是阿马蒂森会。这里的孩子都很喜欢她,因为她活泼,天真,还会画画。她会无所顾忌地和这群肮脏的孩子玩耍在一起。

莉莉丝和阿马蒂森的身份曾经无比尴尬。村里的人们会认为她们是外来者,尽管那个金头发的女人会讲五种土语,但是她是金头发的,外来的,女人。那个黑发的,更加娇小的女人,则不会说地方语。她们常常用英文或者法文讲话,很多时候,阿马蒂森还需要莉莉丝当翻译。那些更加高尚的人则不怎么和她们打交道,或者她们会客套地,面热心冷地同她们交谈,说一些世界公民,多元文化或者第三世界的议题,说着他们还会不耐烦地四处打量,不停沟通,或者打断,空档的时候人声中断,取而代之的是燥热的苍蝇的轰鸣。

这样两个人。

“玛莎!”

她的伙伴还在兴冲冲地叫:“玛莎!今天是蝴蝶酥!老师做的蝴蝶酥……快跑!”

“呀!!”玛莎飞快跑着,脚下似乎踩了风,可她忽然回过头,很是飞速地朝远处瞥了眼,然后她的瞳孔微微缩小了。

然后她被同伴扯开了。谁也不知道她看到了什么。

那双人影已经靠的很近了,她们很是亲密,对着外界有种异样的排斥感。高个子的女人把头埋在对方的肩膀上,又侧过脸讲话,把所有微小的呼吸都喷到对方的耳畔。耳后的那块肌肤很白皙,现在微微泛着红。

莉莉丝冲着那里吹了口气,阿马蒂森把她拽起来,将她的一缕头发别到耳畔。

莉莉丝终于站直了身体,低垂下头,单手挑起她的下巴,面无表情地看她。

“你也是甜的吗?”

阿马蒂森没说话,扯着她的领子让她低头,然后送给她一个温热的吻。

你尝一尝不就知道了吗?

闻命念叨着,知识是甜的回到家中。然后遭受一顿毒打。

他的母亲怒不可遏,狠狠甩了他十几个巴掌:“挨打了不会叫的狗!”

闻命受尽白眼,恶狠狠地转身出门,身后留下无尽咆哮。

“真是够了。”他像是蛮横的高地牛。

这时候大约晚上九点,对面巷子里急匆匆走出一个人。见他一脸血,很是高兴:“呦!看看这是谁!小杂种!”

“爱丽丝。”闻命冷冷看她。

“狗东西。”

“我是狗,你是什么?”闻命同她擦肩而过,阴沉道:“你跟我一样从祖宗的棺材里爬出来。”

他出了巷子口,看到地上蹲着一个人。宁芙正趴在地上看蚂蚁上树,听到声音转过头来,笑容灿烂:“嗨!”

他带了劣质威士忌,和闻命坐在石头块边喝酒。

闻命冷冷看他:“你来干什么?”

“嗨,嗨。”宁芙张开双臂后退:“别这样,虽然我追过爱丽丝,但是失败了,我和她不是一伙的。”

“好吧。”宁芙慢慢走近他,“我为了我也叫过你杂种道歉,但是我这次是真的没有恶……!”

闻命拿酒瓶砸了宁芙的头,鲜血瞬时流了下来。

宁芙发出凄厉惨叫。但是只有半秒,闻命紧紧捂住他的口鼻,换来对方剧烈的拳打脚踢。可是闻命令人惊叹得强壮,他手里攥着半个破酒瓶,参差的刺距离宁芙的眼球只有半厘米,让对方毫无还手之力。

在漫长的几十秒过去以后,他掰开对方的嘴巴,把盛了口水和尿液的烈酒全部灌下去:“下次撒尿的时候记得放冰箱冷藏,隔着半公里都能闻到骚味。”

他说:“死人都闻得见。”

他把人扔在地上,宁芙抽搐着身体,涕泗横流地扣嗓子,嘴里发出呜呜咽咽的叫声。

闻命冷眼旁观,眼神和那些破酒瓶一样伤人,居高临下道:“你和英格兰种猪一样臭,臭得想死。”

闻命觉得这群人很蠢,他们好斗又暴力,遇到事情只能用拳头解决问题。他常常被人揍到浑身青紫,发冷高烧,又会在忍无可忍地时候和他们一样愚蠢,拿起拳头挥出去。

打架到脱力,然后度过一个无比漫长的黑夜。

闻命惯常捧着一个小小的内部无线电台,站在悬崖边找信号。身后是漫山遍野的野生动物,赤鹿、原始野羊和高地牛。

山下海浪花覆盖过的礁石,闻命从悬崖上放羊归来,他站在海沙上,冰冷的海水逐渐吞没他的脚腕。

这里常年阴雨连绵,分不清春夏秋冬。闻命在山间的巨石上刻线,他远远望着远处的轮渡,有一艘大船一年来一次,他见到一次,便刻下一道记号。

这种生活一成不变。这里是世人眼中荒凉阴郁的苦寒之地,海岛常年笼罩在云雾之中,闻命时常觉得自己是海岛上的某块石头变成的,最后依然要回归悬崖,或者沉入海底,与野鹿、矮脚马融为一体。

闻命总是异于常人得强壮,如同历经数百万年风雨侵蚀的玄武岩石柱。他的目光坚定,唯有饱受风暴袭击的岛屿才可以淬炼出这种目光。

战争与海潮侵袭遍布山谷,工业革命的曙光未曾光顾古老的蛮荒,而他自己的灵魂牢牢根植于岛屿,和那些彪悍的村民、剧变的地壳、翻涌的岩浆、光裸的顽石没有任何不同………他本身就是等待被驯服的荒野。

白天的时候他要跟着大人们组装枪械,念诵经文,他们拥有自己的信仰,闻命知道村落中经常传来南亚女人的低语,他已经习惯了那些神出鬼没般的、时不时出现在自己背后的、穿着艳红沙丽的身影。

他经常会挨打,毒打,那时候他恶狠狠地瞪着下令打他的人,像是一匹受伤的孤狼。

傍晚时分他要去码头做工,偶尔要去街头的咖啡店和餐馆帮忙。这里没有什么外来人,但是有几家人特别喜欢吃黏糊糊的咖喱饭,闻命在这里学会了拿孜然与盐巴煮奶茶。半夜时分,也就是悬崖上的高原牛停止叫声的时刻,闻命要前往一家汽修店。

汽修店里有一些古老的维修说明书,都是凯尔特文,闻命在这里偷偷学会了文字,尽管是濒危失传的文字。

并且是盲文。

他却依然如饥似渴。

汽修店老板是个盲人,手头有三五本盲文书。闻命陆续借走了,再还回来,文字艰涩,聊胜于无。

汽修店有几辆报废二手车,车载电台的质量比他手中的破机器好很多,运气好的时候,闻命能听到三个台的播报。

最常听见的是“耶和华之声”,据说这是普法电台,然而里面常年传出猪叫声,嘹亮无比。

闻命便明白,普法就是学猪叫。

他发现这很乏味无聊,无聊之余,心中又生出点异于常人的悲悯,强壮的蛮荒对于纤瘦的文明的悲悯。学猪叫,这跟他学牛叫、鹿鸣没有任何不同。他觉得联合政府不像大人口中那么可怕,他们更像是传说中脆弱不堪的坏人,巫婆,总是要被好人与英雄杀死,只是至少他们养猪,不是满嘴獠牙吃孩子的怪物。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这个私人电台是一群学生自己创立的,猪叫代表某种暗号。

在历史上某一段时间中,文艺作品受到严格管控与审查,大量书籍被销毁,数据库被删除,于是一部分人联结在一起,用手抄本和线下硬盘交流。

猪叫声意味着,“我们又要聚在一起读诗了。”

后来的某一天,具体来讲,是圣诞节那天,闻命听到了“耶和华之声”中传出诵诗声。

他们在念一首诗,《我知道怎样去爱》。

“我知道怎样去爱。

我知道怎样变得温柔和顺从。

我知道怎样看穿某人的眼睛,

面带迷人、魅惑、迟疑的微笑。

………

我的声音——蓝色小溪流水潺潺。

我知道怎样去爱。我的吻把你等待。”

后来电台中传出一首乐音,人们在唱歌,跳舞,唱片机里是《running》,热热闹闹。

闻命明白了,他们在过年。

而在这个夜晚,他知道了那个女诗人的名字,她叫持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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