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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Chapter 34·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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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进新家后不久,闻命辞去一份外卖店的工作,又迅速找到一份第三行业的新工作。

他要在一家位于城乡结合部的高端消费场所——也就是贝伦区与隔壁街区交界处的某处酒吧端盘子。那家酒吧有着强烈的移民风格,集西式清吧、中式迪厅、还有东南亚式赌场于一体,楼上还带了家川味粤菜馆,主打糖醋麻辣口味,可谓“跨文化交流之典范”,毕竟很少有人能把酒吧搞成大杂烩,并以此为傲。

但这不算什么,所有客人都知道,酒吧搞“跨文化多样性”是为了赚钱,能把赚钱目的搞的这么明目张胆,也是一种本事。而这家店最独特之处在于怀旧复古的风格和性感多样的美人,与之对应,闻命需要穿裙装。

那是一种盛行于维多利亚时期的裙装,拥有硕大繁复的裙摆,高贵优美,富丽堂皇。

闻命对于穿裙子这件事没有心理负担,因为小费高,穿裙子赚钱总比拿命赚钱来得容易,比这困难多的事他干了不知道有多少。他对于之后配套的梳妆打扮也没什么负担,三无化妆品花不了几个钱,化妆技术不好可以去隔壁理发店找人帮忙,顺带还可以免费做做头发。

但是闻命依然辗转反侧,心情烦躁,那种显而易见的暴躁让时敬之感到惊讶,他忍了好几次,终于忍不住问:“你怎么了?”

他正在把水泥粉倒进塑料盆里,准备修理一面被水泡烂的墙壁。这种脏活累活闻命从来不让他干,闻命知道他这是在主动分担,但是闻命不在乎这个,他说你吃饱了我就有成就感,有成就感就很快乐,所以你要多吃饭。但是每次时敬之都执意去做,那架势九头牛拉不回来,闻命不让他就趁闻命不在偷着做,最后投降的还是闻命。

由此可见,时敬之大多数时候是闷不吭声只做事的类型,他擅长自己去抗,解决问题。而能让时敬之主动问出口的事,必然是过于明显并且解决不了的事,鬼都能看出来了。

鬼都知道,闻命很暴躁。

然而暴躁的点与众不同,让他纠结的是晚上没时间给时敬之讲睡前故事了。

得知这一答案的时敬之哑口无言。

但是他没有表示鄙夷或者嘲讽,而是木着小脸问:“为什么,闻命?”

“因为根本没空讲小猪跳跳!”闻命咆哮。

“你想!那家店晚上十一点开门!但是我八点就得出门!再过一个小时你才睡觉!”闻命愤愤不平,失声吼道:“我本来要讲小猪跳跳和朋友西瓜的故事!f*ck 他的蛋!没机会了!”

“你今晚就要做工?”时敬之反而特别平静,他一边慢悠悠和水泥,一边继续问话。

“是啊!!!”闻命忍不住又一次暴走,他在屋里到处乱窜,顺带到处乱摸,拿起一个洋葱对对眼再放下,拿脚踢踢地上摆着的塑料壶,转身去桌上倒了一大杯水一饮而尽。可是这依然无法平复他内心的悲愤:“我不高兴!!!”

话唠闻命失去了与倾听者共度一段美好时光的机会。时敬之绝对是最好的倾听者,特别适合闻命这种活力无处安放的躁动青年倾诉衷肠。每次他讲话的时候,时敬之都安安稳稳地凝神细听,适时流露出了然的模样,全程保持全神贯注,偶尔对故事做出点评。

要知道,小猪跳跳是他藏在心底的一个秘密,值得他分享,值得他炫耀,他把小猪跳跳告诉时敬之,那他们就同时拥有秘密了。

时敬之不仅没有说他幼稚鬼,反而带了点好奇的模样。闻命暗搓搓喜不自胜。

他曾经在第一次讲完故事时不好意思道:“小猪跳跳的故事,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啊……你要保密!你不要告诉别人。”

时敬之点点头,一本正经回答说,我知道了。

他说“我知道了”,给人一种安稳可靠的感觉——

省去了闻命“拉钩上吊一百年”的后续活动。

然后他们互相说,“晚安”。

看吧!闻命悲哀郁卒地想,从今晚开始,他永远失去了最好的朋友,时敬之和小猪跳跳!一个晚上,两个晚上,无数个晚上!

“那你可以出门之前讲……?”时敬之建议说。

“我不!讲完以后我需要说晚安!”闻命说:“小猪跳跳是苏格兰丛林中庇佑人间的仙灵!他给人类小孩说晚安!人类小孩必须快点睡觉!”

时敬之愕然:“…你怎么还搞封建迷信那套……”

“这是信仰!”闻命义愤填膺:“凯尔特民族的信仰!”

“你未免入戏太深了些……”时敬之叹息,这一举动换来闻命咬牙切齿的目光。

闻命正在换衣服,为了表示尊重,他在身侧拉了布帘子,然后背过身去。

布帘子上破了几个洞,聊胜于无,阳光灿烂,闻命精健的脊背沐浴在金黄色的光影之下,弯腰抬腿的时候背肌伸展,展示出蓬勃的力量。

后背暖洋洋的,闻命一边躲光一边提提裤子,嘴里不忘瞎嚷嚷:“你也失去了小猪跳跳!你就不伤心吗?!”

时敬之沉默不语。

“咔哒”一声,闻命合上工具箱背在背上,他穿着一条沾满颜料的大裤衩,光着上半身晃悠出来。他一手拉开帘布,冲着墙角的人愤怒谴责:“无情!冷酷!你没有心!”

时敬之正蹲在墙角,对他这种胡搅蛮缠的行为分外无语。时敬之是发现了,闻命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不太正常,说得违背道德标准一点,像个智障。

他在此期间做出的失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因为小猪跳跳和朋友们的友谊而感动落泪哽咽到哭,并因此跑去纸板房附近采了爬山虎回来,强行捧着时敬之的手逼他起誓“我们来桃园结义做一辈子最好的朋友吧!”以及因为时敬之吃饭少而买了张灶王画像回来贴在厨房,并且每天睡前躺在床上双手在胸前画十字祈祷,双目紧闭、嘴里念念有词“灶王爷我给你吃糖请你庇佑锅台”。

神奇之处在于那张灶王图是闻命自己画的,他从网上找到了这样一副图画,为了节省打印费而亲身上阵,并且在画完后毫不保留地像时敬之炫耀。

时敬之过于震惊,闻命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目瞪口呆的表情。

不过几次三番后他又恢复了淡然,当闻命兴致勃勃找他说“灶王爷昨天给我托梦了!他特别会庇佑在他附近的食物我要去门口挖口井!”的时候,时敬之已经可以处变不惊地微笑回应,去吧,闻命。

闻命百思不得其解,这次你怎么不说“去吧,闻命”了呢?

你都没有笑!

他看到时敬之摇摇头,他停下手里的搅拌动作,认真同闻命讲话:“你晚上十一点出去,凌晨三点回来,早晨六点多起床。”

“对啊。”

“那就早晨讲吧。”时敬之思考三秒后说。紧接着他低下头重新搅拌水泥,态度云淡风轻,见对方没什么反应,又转头问闻命:“早晨讲小猪跳跳的故事,当起床故事也不错,你觉得呢?”

“我觉得可以!!!!”闻命心道,“晚安”换成“早安”!没有什么不可以!

他们就这样解决了一个难题。闻命过于开心,连清理青苔抹水泥的速度都提高了几分。

他做事的时候,大部分时候很靠谱,所以给人留下沉稳持重的印象,但是他往往又会做出很多让时敬之大跌眼镜的事,所以他身上的气质很矛盾也很鲜明。闻命有一张坚毅英挺的少年面容,长期的海岛游牧生涯赋予他一副结实精健的身体,凯尔特海岛奔放自由的气息和维京人残留下的勇猛尚武的村落习气在他身上微妙地杂糅在一起,淬炼出沉稳又锐利的目光,出身底层的他为了生存不得不稳扎稳打,但老天爷管不住他有一颗躁动不安的心。

他持久性坚毅可靠,间歇性神经大条,命运剥夺了金钱、知识、社会地位,却赋予了他迥异于出身的品性和样貌,这对某些人来讲是致命的吸引力。

刮完水泥已经将近十一点,闻命下了面条,准备下午去理发店化妆。

超高密度的摩天大楼拔地而起,昏暗的门头上,破败的霓虹灯不断闪烁,露出黑洞洞的入口。

空气中飘散着浓重的羊膻味,雀笼般密集的筒楼中传出脚步声,不远处的楼中不断传来细碎的声响,女人的娇笑和酒瓶碰撞声像泠泠水流,最后逐渐交杂成一团。街角的乞丐打着盹,捕捉到一股逐渐飘散烘臭味,冷风吹得他一个激灵,下意识再去捕捉,瞬间起身让他缺氧,眼前逐渐朦胧,就这样在冷风中睡过去。

隔壁练歌房像个流莺集中营,里面遍布未婚先孕的妈妈和辍学少女。

“这里要走后门,你那是个什么表情,不是那个走后门…他们白天不开业,前门锁了,所以要去后门。”闻命小声和时敬之科普,时敬之听得太专心,没注意地上的洼地,闻命一手拽着他绕过水坑,这个动作似乎做过很多次,他们配合极为默契。时敬之明白了,白天是理发店,晚上是练歌房。

因区域受限不能拓展,非法建筑占满所有空隙后,只能一层层向上加建。

这里是繁华社会的黑暗一角,这是阳光照射不到的光明街。

他俩走到半路,时敬之又提起要跟闻命一起去酒吧,闻命心道那个破地方乌烟瘴气,你这个小羊羔让人家忽悠了都不知道。他说:“不许去!”

时敬之反驳:“那样的话就可以讲小猪跳跳了。”

真是杀人诛心!

闻命咬牙切齿:“不行!就是不行!”

时敬之回复他“为什么”“凭什么”“怎么了”灵魂三问。闻命不吭声,一直到了理发店门口都没说出个答案。

闻命一进门就有个烈焰红唇的中年女人迎上来,梅姐直接绕过他,一把扑向时敬之,她大呼小叫,小哥哥!你又来啦?!想开啦??让我当小妾还是当你小妈??其实清纯女学生我也会扮演,虽然不像,但是也不是不可以。她忸忸怩怩,像个不谙世事的学生。

屋内昏暗,劣质烟草在阳光和灰尘的混合物中呈现白吞吞的模样。

闻命盯着那烟草瞧,忍不住想这还是爆竹烟,柠檬味的。

门口传出洪亮与低柔交织的谈话声,时敬之被人在门口拦住了,推脱了好久才进门来。

紧接着闻命听到身后响起平静无波的声音,简直像台无情AI:“我喜欢男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

“哼!”梅姐娇嗔一句,她转身瞅闻命,嘴里却在说时敬之:“老把戏!”

闻命忍不住苦笑,有人很熟稔地招呼他坐:“…姐姐!消停点吧!人家才十四!谁招架得了你。”

梅姐不死心:“十四怎么了!十四在我们村都当爹了!”

他们来的这个地方,是一个叫梅姐的妈妈桑开的理发店。理发店曾经的主人叫玉姐。

梅姐是黑街的隐性领袖,多年前被招安的隐形领袖。她的前任叫玉姐,因为只有她知道当地有多少人得了病,这个数据很难统计,一旦搞不好就是侵犯隐私权,玉姐不仅仅是孤独星球中的娼妓大佬,在最最红火的时候,她还是第一部门委派的安全套发放员、HIV知识科普人员,无形中监管着一群高危人群和特殊教育对象。不过每次提到孩子,她就会岔开话题。孩子是红灯区女人们的禁忌。

闻命发现梅姐在自家门口挂了俩对联,左书“偶像的黄昏”,右书“善恶的彼岸”,横批“上帝死了”。

据说这是二三十年以前一位教书先生写来的。他写给房子的前主人玉姐。当时玉姐貌美如花,他想要感化她,号召她从人群中,从自我中找寻生命的意义,上帝死掉了,神明死掉了,不要紧,我们是自己的主人。

玉姐大惊小怪,你说的什么狗屁?我怎么不是自己的主人?我干的我喜欢的工作,我靠我的身体赚钱,最后你还得求着来找我,不是吗?

最后男人被她的高明所感化,跪在她脚边向她皈依,你是我的女神,维纳斯,阿弗罗狄特,圣母玛利亚,送子观音,在你的身体中,我的灵魂得到了救赎。

后来这个男人去前线打仗去了。去之前他想和她结婚,因为“如果我死了,你可以领到我的救济金。”玉姐不愿意,“那万一你没死怎么办?缺胳膊少腿的话,我还得伺候你。你一旦赖上我,我就是洗衣服做饭的免费女人,我不要做免费的女人。”

男人伤心地走掉了。带着他的神的失落,爱的失意,还有生命的茫然。

玉姐曾经也学课文,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玉姐的奶奶学过的课文,牺牲啥意思,为了正义而死,为了信仰而死。

时敬之跟梅姐说“我喜欢男人”,理直气壮,梅姐满是愤怒,她像富家小姐一样撅着嘴,端起英格兰约克郡产的红茶小口啜饮,像是油画中端庄优美的淑女。

说起来,一开始的时候时敬之还傻乎乎地和人家讲科普,讲上学的重要性,那模样再是认真没有,以至于满屋子女人不知道他在装傻还是说真的。

闻命记得时敬之满脸无辜,他板着脸像个传经布道的神父:“教育是改变天堑的最佳途径。”

“上帝死了,所以我们要从人类当中找寻意义。偶像不应该存在,他们应该被逐下神坛,而我们所有的表达都出于自己不受约束的思维和愿望。没有人强迫,没有人捆绑,畅所欲言,我言表我心。”

“天赋人权,人类的神性开始被彰显,每个人都是可以获得自我认同的。”

时敬之的话苍白又无力,哪怕他自己奉为圭臬。

他站在移民、劳工、站街女们的蜗居里,可是他不属于他们,他们自成一派,是繁华城市中心的孤独星球。曾经这里有无数条街,一条地铁从头到尾,地铁站的名字都特别好听,天生,花照壁,糖果车站,洒金桥,金台夕照,日暮里,如今这条路上人迹罕至,只有野草小花迎着细雨长在荒芜的车站,泥泞的水沟旁。

时敬之像个棒槌,但是他一定要坚持自己是优雅的音叉,用他叩问心扉。虽然大家都告诉他,你制造的不是音乐,而是噪音。

一个红头发的女人和时敬之说:“你眼里的路有很多条,但是在我眼里只有三条,厂妹、结婚当免费女人、站街,而我能走的只有一条,就是站街。你看梅姐这样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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