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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Chapter 35·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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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过年的时候闻命准备了热红酒,他从玛莎超市买到了五块一瓶的热红酒,为了凑热闹他还专门去更便宜的水果摊拿了几个橙子,然后去印度人开的店买肉桂粉和罗勒粉。

半途遇上一群南亚人在开party,他们穿着金黄、粉红色的沙丽,嘻嘻哈哈地跳舞,隔着老远闻命就听到了摔酒瓶的声响。

他的脚步一顿,不知怎么就慢了下来。闻命踌躇片刻,换了一条路走。

进门的时候,闻命变了表情,他从自行车上取下来一个氢气球,满心欢喜冲着屋里喊:“小敬!”

没人回答,闻命觉得奇怪,一进门看到时敬之坐在桌前,正听到声音缓慢地看过来。

他面无表情,只是平静地冲着闻命的方向,过了半晌才淡淡回应:“你回来了。”

闻命没反应过来,他大声说:“我买了热红酒我们可以过圣诞!你今天干嘛啦?”

时敬之没有很快回答。闻命满脑子都是热红酒配肉桂粉还应该加柠檬可惜家里没有柠檬了。

过了几秒时敬之才回答:“…整理了一些唱片。”

“唱片好啊!可以把我们经常听的放一起,我刚听说有家店里卖二手Die Seejungfrau……”

这是闻命最近最喜欢的一张唱片,一共有三段,他已经搞到了前两段。

但是时敬之没再说话。这个时候闻命才稍微感觉到不对劲了。屋子里很暗,时敬之的声音一如既往冷淡,闻命却忽然觉得焦躁不安。

这有点像他们刚刚相遇的时候。一开始时敬之对闻命多有排斥。这种排斥的感觉并不是那么鲜明,时敬之很安静,甚至说得上是听话。

时敬之说完以后,就又沉默了。他好像陷入了回忆中,又似乎在认真打量闻命。

闻命心中陡然升腾起一种慌张的情绪,右脚下意识后撤一步,仿佛想要逃离,然而紧接着他停了下来。

闻命紧紧盯着时敬之的脸看了一会儿,他有点紧张,咽了口唾沫转移视线,就一直看着他们新刷的墙壁发呆。

时敬之把所有的碟片的封面朝下反过来,摸着手里那张光碟,他突然笑起来:“这张是最受欢迎的碟片。”

闻命一愣,视线转移到他手上:“为什么?”

时敬之诚实道:“因为这张的划痕最多。”

他又摸索了几下,这给闻命一种错觉,他坐在这里已经把这张唱片摸了几百次。

时敬之突然开口说:“你记不记得有一天,你去打渔,很晚才回来。”

闻命又是一愣,忍不住问道:“那次?奥本那次?”

有一天闻命去了很远的港口打渔。那个小镇距离贝伦区有三小时车程,他跟时敬之说自己要去那边买扇贝。

闻命没有young person card,这些同龄学生能用的打折卡都需要绑定身份ID,所以他没有办法坐火车。他在光明街找了个货车司机蹭车,代价是帮人家修电视。

货车开得慢,闻命紧赶慢赶,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那天他很累,几乎是拖着腿回来的,但是他没想到时敬之在门口等他。

时敬之歪头想了想,仿佛在记忆里翻找,他回答地很快:“是的吧。你说你给人家修电视那次。”

其实那段时间里时敬之常常走出屋子晒太阳。他受伤的腿逐渐康复,他扶着墙壁出来走走,很多时候闻命回来,恰好能看到他就在断墙的窟窿边。有时候是清晨,有时候是傍晚。

就好像他专门跑出来等闻命回来。

闻命只是觉得凑巧,他潜意识里不允许自己多想,想入非非、过度期望向来不适合他,但是看到时敬之的那一刻他的确是脑子里一片空白的,因为过于惊喜。

隔离墙一直没有被拆除,到处布满红黑色的涂鸦。

闻命哑声,他紧张得要命,只想轻轻地靠近他,慢慢走过去,可是腿脚却控制不住,一瘸一拐、深一脚浅一脚地向时敬之狂奔。

然而地面太坎坷,他的速度该是很慢的。时敬之仿佛听到了动静。他那个样子太像等人了,闻命心跳如鼓。

时敬之等人的时候,就只是等人,侧着一张脸,耳朵冲着闻命归家的方向,他的听觉很敏锐,捕捉到了地上细微的石头磕碰声,整个人轻轻一颤,再凝着神转过脸,闻命在那些缝隙中看到了他清瘦的侧脸。

“小敬——”嗓间仿佛被堵住了,闻命哽着声音,气息起伏不定,他再叫:“…小敬。”

时敬之听见了,因为下一刻,他微笑着望过来,隔着生锈的黑色栅栏还有红色砖墙,将一支花蔓递过。

“紫藤花开了。”时敬之说。

闻命沉默了很久,他望着那个方向,再轻轻抬步,尽量沉稳地、没有异样地走过去,然后他绽放出一个笑容,回应说:“紫藤花开了。”

闻命把那个夜晚记得无比清楚,他忍不住纠正对方说:“是紫藤花开了的那次…!”

“嗯。”时敬之不咸不淡地回应他,仿佛不怎么上心。紧接着他说出一句完全出乎闻命意料的话:“其实那天我是准备离开的。”

“………!!!”闻命嗓间一窒,他一个箭步冲上前,抓着对方的肩膀说:“你要走?!”

“走去哪?!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走?!”

“为什么要走,你不知道吗?”时敬之反而笑着问他。

闻命的身体瞬间僵硬。

“闻命,其实你一直没有告诉我,你到底去干什么了。”时敬之还是很冷静的。他慢慢拍拍对方的手臂,劝他坐下。闻命的手臂几乎是他的三倍粗,仿佛一下就可以扼断他脆弱的喉咙,可是时敬之仿佛完全不怕。

“我其实一直想走的。”他今天竟然和闻命开诚布公了。

“你可能不知道。刚刚遇到你的时候,我一直想离开,尽管你救了我,可是我却感到害怕。害怕的理由……其实你也应该知道吧……”他说完,突然沉默了一下,仿佛不想进行这个话题。空气变得凝滞,时敬之说:“算了…这个我们后面再说。”

时敬之叹息一声,转过身面对他:“后来你很照顾我。”

闻命没有坐下,反而把他的肩膀抓得更疼了。

时敬之宽容大度地摇摇头,接着说:“后来我想,把伤养好再说吧。我一开始对你多有猜忌,怀疑大过信任。但是我受过的教育告诉我,不可以把人想得那么坏,我想可能是我的烂好心作祟,也可能是因为我太过于懒惰、自私,我抱着自暴自弃的想法告诉自己,留下来,多和这个人相处一段时间吧。”

闻命听到对方说“留下来”,手下又是一紧,在时敬之肩膀上捏出红色。手掌下的布料是滑溜溜的混了蚕丝的绸缎。

而闻命身上还穿着白衬衫,他常穿这件白衬衫在外面跑。

他虽然很贫穷,但衣服永远整洁干净,甚至带着一股清新的洗涤剂香气。

他上午在咖喱店打工,晚上会去酒吧当服务生。

他赚了钱,最大的支出在时敬之的吃穿用度上。

“你……”闻命忍不住哑声说:“你…我对你还是很好的,是不是?我一直对你挺好的,是不是?”

他好像在挽留,但是又怕时敬之说出让他恐惧的事实。

时敬之却只是无奈地拍拍他裸露的手臂,继续道:“…我劝服我自己,你就像是我爸妈带过的学生,你对我很好,可我也知道,对我好代表不了什么,我更希望你本性不坏。”

这是时敬之第一次提到自己的家人父母,闻命这时候才发现,他们谈风花雪月、鸡毛蒜皮,他们讲了无数个别人的故事,却从来没有深入讲述过自己的故事。

闻命听到他说自己本性不坏,心里又燃起渺茫的希望。可紧接着,时敬之又问出一句让他浑身冰冷的话:“你为什么从来不告诉我,贝伦区就是德尔菲诺大区的边缘老城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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