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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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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孟弃”的家建在南部郊区,任随一的家却是建在东部郊区的,离着闹市的距离更远,地势更开阔,因此也更显幽静,远远看过去时只有粉白色的屋塔尖在郁郁葱葱的密林间若隐若现,颇有童话故事里那种神秘城堡的感觉。

离近了看,这种感觉尤其明显。

任随一的家是纯西式古建筑风格,孟弃记得作者在那本小说里写到过这栋西式古堡的来历。

据说任随一的太爷爷曾去国外留过学,当时在国外的主攻课程就是建筑设计,且成绩斐然,其毕业作品还被他的导师拿去当做精彩案例讲给别人听呢。学成回国后的他经过和任家人协商后,直接就把当时的任家大院改造成了眼前的这种风格,从而一炮打响,名声大震,后来就有越来越多的人慕名前来找他设计家宅或是其他能够彰显品味与地位的东西,任家也自此跻身地产界。

大概是江柏溪经常开车来任家的缘故,他的车子进出任家也是畅通无阻的,直接就从大开着的铁门前长驱直入,一直开到那栋古堡门前才停下。

接下来的流程就和孟弃在孟家老宅看到的差不多了,先是有佣人过来接替江柏溪把车开走,然后又有其他佣人毕恭毕敬地引着他和江柏溪往客厅的方向走。

但不同于在孟家老宅的待遇,这次还没等他俩踏进客厅就已经有一位慈眉善目的中年妇人迎了上来。

乌黑的长发齐腰,闪着健康的光泽;未施粉黛的脸颊白里透粉,给人一种生活规律且心胸开阔的感觉;一袭绛红色连衣裙勾勒出她的好身材,再搭配上那双黑色小羊皮半高跟凉拖,整体就营造出一种既精致又休闲的洒脱感来。

虽然乍一看上去没有李锦桐漂亮,但丁怡却有让人一眼就能喜欢上她的魅力。

她先是分别抱着孟弃和江柏溪来了个贴面礼,然后又亲亲热热地牵住孟弃的手,笑弯着一双桃花眼对孟弃说,“快让我瞧瞧这是谁?哦,原来是小弃弃啊,你说你都多久没来看过丁姨了?是不是已经把丁姨给忘了?”

一个个都说他好久没来过任家了,但好久是多久?孟弃不知道,但他知道的是自打见到丁怡起他就打心底里喜欢这个浑身散发着温柔气息的女人。

如果他有妈妈的话,他的妈妈应该会和丁怡一样吧?孟弃忍不住浮想联翩起来。

“怎么,丁姨说你一句你还不乐意了?你瞧你这小嘴撅得,都能挂个油瓶了吧?”丁怡伸出食指点了点孟弃的嘴角,佯装生气地哼了一声,但眼神里分明还带着浓浓笑意呢。

回过神来的孟弃一眼就看出来丁怡是在和他开玩笑,因此他立马挂上笑脸向丁怡赔不是,“没有不乐意的,看到丁姨太开心了嘛,一时没切换好表情。”

丁怡追问,“切换什么表情?刚才在寻思什么呢?瞧着一脸的不高兴。”

孟弃刚想解释说没什么,旁边江柏溪插话道,“丁姨,他不想来,是我硬拉着他来的,他这一路上都在给我摆脸子。”

丁怡随即歪了歪头瞧向孟弃,继续问他,“还在和你一一哥闹别扭呢?”

他和任随一闹别扭的事情丁怡都知道?!孟弃先是惊了一下,随即又镇定下来,心想应该不是因为这次的事情,任随一不会把这种事情告诉给他妈。

既然不是这次,那就是在这之前孟弃就已经和任随一闹别扭了,书中“孟弃”和任随一的单机式聊天记录前后持续了将近一个月,也就是说书中“孟弃”大概得有一个月没来过任家了吧。

那是挺久的,怪不得丁怡会假借生气来埋怨他。

孟弃张了张嘴又想替书中“孟弃”解释解释,江柏溪却再次把话题接了过去,“丁姨,您是不知道,他都把随哥给拉黑了呢,厉害吧。”

丁怡像是听到了天方夜谭般的笑话,先是瞪大了眼睛瞧了孟弃得有十来秒钟,之后又突然笑弯了腰,“哎呦,我们小弃弃出息了!快给丁姨说说随一他是怎么惹着你了,竟让你生那么大的气?不来看丁姨不说,还把你一一哥都给拉黑了。”

说完之后不待孟弃回答,丁怡又一副八卦脸看向孟弃,“你一一哥知道你把他给拉黑了么?”

孟弃:……

这真的是任随一的亲妈吗?吃起自己儿子的瓜来这么疯狂呢……

孟弃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丁怡了,因此他往江柏溪的方向看了一眼,用眼神示意江柏溪:你倒是接着说啊,你不是挺能说的嘛。

江柏溪先是挑起一侧嘴角哼笑一声,然后翻着白眼儿扭过头去不再看孟弃。

这个时候丁怡一手牵着一个的把孟弃和江柏溪往客厅里引,先破解了孟弃和江柏溪之间的冷战,又招手唤来佣人,“快去把大哥昨天带回来的稀罕果子给他俩拿出来尝尝鲜。”

佣人弯腰应是,然后转身就去了另外一个方向,孟弃猜测那大概是厨房的方向。

下一秒江柏溪语带惊喜的问话声就传到了耳边,瞬间便拉回了孟弃的注意力,江柏溪惊喜着问丁怡,“伍哥回来了?”

孟弃知道江柏溪说的这个伍哥是谁。

那本小说里写到过,是任随一的亲哥哥,任家的大少爷任随伍,比任随一大七岁,人如其名,成年后便参了军,直到孟弃看到书中“孟弃”死的时候都还没见他退伍,大概以后是要走从政从军的路子的。

虽然知道这本书里有这么个人,但是因为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描写真的是少之又少,总共没提过几次,还都是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的,因此孟弃对这个人是真的一点儿都不了解,不知道他的脾气秉性如何,也不知道他在整本书里起到一个什么作用,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可有可无的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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