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头发,容貌,躯体可能二三十年后还和现在一样,但是死亡可能会比在某一天突然降临,比本土人的寿命更短。
但这重要吗?
不重要。
生命的价值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厚度。她的人生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已经比常人拥有更多,到现在这段奇异的经历更是弥补了她在爱情、亲情上的缺失,她已经足够圆满。
程风翻了个身,方便他梳理自己的头发并转移了话题:“都说赫梯那位穆尔希里·凯鲁陛下是前所未有的英主,你觉得呢?”
拉美西斯毫不犹豫答:“传言属实,他的能力完全能匹配他的野心。这位陛下要是能活100年,那近东的和平至少能持续150年。”说完继续绕回刚才的问题,“快说,你头发怎么回事?”
程风白他一眼:“我哪知道,可能是跨越时空的馈赠吧,你没发现夕梨也半点变化都没有吗——别绕开话题,回答我,那50年是怎么多出来的。”
拉美西斯闻言气笑了:“到底谁转移话题!还有,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时时刻刻盯着女人的登徒子吗?”
他的脸色臭得不行,一副真心喂了狗,人品被玷污的样子,程风看见,忍不住想笑。
登徒子。
这位在原著剧情里的所作所为,可不是“登徒子”这么简单,作为“强取豪夺”的先锋代表,他要不是长得够帅最后放手够洒脱,只怕早就被打上耻辱强臭骂千万遍了!
说起来,作为男二能比男主更受欢迎,果然还是有点独特魅力的吧?
念头转到这里,程风忍不住撑起上半身,细细打量着眼前男人,和白天看到的凯鲁作比较。
大概是她的眼神太诡异,拉美西斯只觉得背后爬上了一串蚂蚁,反射性挺直了背:“你干嘛?”
“在比较是我的眼光比较好还是夕梨的眼光比较好。”程风微微挑唇,伸手捏起男人的下巴左右摆弄着那张脸,煞有其事地点评,“托你这双眼睛的福,颜值算你略胜一筹;气质嘛,他是高贵从容,你是野性不羁,你更对我胃口,也算你赢,能力嘛······要不你俩明天打一架?”
正好补上原剧情的缺失,也让她一饱眼福,嘻嘻。
整本漫画,最值得近距离欣赏的也就结尾篇章两男主的“肉搏”了~
那画面想想都很美。
程风嘴角的弧度都忍不住加深了,笑得像偷腥的狐狸。拉美西斯看到,眼睛危险地眯了眯,下巴一扬就脱离了掌控。他看着这个当着自己的面就敢肖想别的男人的女人,不怀好意地冷哼:“喜欢打架?何必找别人,我可以陪你打,每天打,夜夜打,打到你下不来床!”说着把人往上一提就掐着人的两颊覆了上去!
先是深入喉咙的深吻如狂风暴雨,搅得程风理智全无,接着手脚并用,又摸又蹭,弄得人心底燥热又难以纾解。
“······说好的打架,你的剑呢!是不是男人!”程风喘着气故意刺激,求个痛快,奈何男人压根不上当!拉美西斯四处点火又始终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明明自己忍得青筋暴出,汗水淋漓,也要伤敌800,给这个女人一个教训。
两人像V字一样面对面坐着,拉美西斯双手环着她的肋下给予她支撑,时不时地给她点甜头又不彻底进去。这对双方来说都是巨大的折磨,尤其是拉美西斯,身体已经自发地记住了那方温柔地的味道,每个细胞都叫嚣着,饥渴着想去品尝那鲜甜的汁水。
不知道拉锯了多久,空气中恍惚传来橡皮筋一样崩断的声音,拉美西斯再也忍不住,释放了心底的那头野兽,给了双方一个解脱。
身体本能地横冲直撞,脑子却还记得未完成的任务,每进入一次,就要问一句“还要打架吗”。
“喜欢这样打架?”
“一天一次够不够?”
“两次?三次?”
一声接一声,嗡嗡嗡嗡地,像恼人的蚊子!程风被烦得不行,在疾风骤雨中本能地攀上男人的脖子,以吻封缄。
世界顿时清净了,只余下相爱的男女最原始的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