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神官冷笑一声,意味深长地看着各位同僚:“何须我说,过几天议会你们仔细打听打听,该怎么做,自然就明白了。”
旁边几人一听,顾不上在这虚以委蛇,一个接一个地告辞去串联关系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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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因为法典一事而缩短周期的议会提前召开,大厅里人满为患,几乎每个贵族身边都带了至少2名书记官,乌泱泱一片让人没坐一会儿就有缺氧的征兆。
也不知道是室内空气太差还是心头火憋的,每个人脸色涨红看起来蓄势待发,偏偏没有一个愿意当出头的鸟,大家眼观鼻鼻观心,连眼神串联都省了。
拉美西斯嘴角噙着一抹微不可查的弧度,专心给程风扇风,一副醉心美人不闻朝政的浪荡样。等了一会儿还不见声音,他附在程风耳边“窃窃私语”:“等他们都坐晕了,这部法典我们就当全员默认,即刻执行。”
此言一出,谁还坐得住啊!大家反射性看向上首的法老,冒着被记恨的风险眼神逼视。
赫雷姆贝福见状,轻咳两声,暂时充当了主持人:“相信今天大家都是有备而来,既然如此,那就按照顺序一个一个发言吧。每个人将自己有异议的条律提出来,当场修订,直到屋内最后一个人发言完毕,那就是我们法典的最终版,任何人不得再提出异议。”
底下人闻言连连点头,觉得这个方法倒是公平。只有程风补充了一句:“每人一次发言机会,过时不候。”
“行,那就从我先开始。”左手第一列第一位的内大臣率先响应,随着他的出声,他身边三名书记官立马掏出纸笔伏在地上,随时准备记录和商讨。
这种临场对阵,考的就是逻辑反应和先天准备。7天时间说长不长,也就堪堪能把法典研读一边,所有人不敢轻忽,拿出了十二万分精神。程风这边,马蒂拉,拜恩拉,埃米尔,特尼斯,以及前两天才跟着商队回来的聂芙特也都打起精神时刻准备着。
程风以为,这些人会特别反对法律赋予平民的权利,但出乎意料的是,这位内大臣的火力竟然集中在婚姻法。
按照原有的神谕,除神官祭司只能娶一个妻子外,其余阶层,上至王室,下至平民,都可以有多个妻子,只不过平民们无力兼顾,所以三妻四妾的一半多存在于王室贵族之间。
原来被赋予“妻子”名分的女人权利平等,妾室次之,但是在新法典里,明确规定每个人有且仅有一位妻子,其余都是妾室,且“妻子”全权决定妾室及其子女的财产分配权①。
若婚姻延续期间,妻子因不满丈夫的过错(丈夫包庇妾室及子女,苛待妻子及子女,触犯律法,触犯社会公序等道德法律问题),妻子有权提出离婚申请并带走孩子。且婚姻存续期间妻子如果并无不忠行为,离婚后可分得丈夫一半财产②。
若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感情失和且无不忠行为,可友好协商离婚。孩子六岁以下无偿归属母亲,六岁以后由自己决定自己归属,12岁之前,孩子父母双方按照约定每年支付一定金额赡养费,且离婚后孩子依然同时保有父母双方的遗产继承权③。
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作为成年人,程风对男人的劣根性深有了解,她从不天真地指望法律可以要求男人从一而终,只是希望律法可以绝对地保有妻子反抗的权利,并警醒那些主动爬床的第三者。
当然,她也没有把事情做那么明显,所以第②点,如果是妻子犯错,那丈夫也拥有同样的反抗权。第③点则完全保护了孩子的权利,给了孩子一定的自主权,这一点和“未成年保护法”里关于孩子的赡养标准,扫盲标准,上学标准等等联合起来,基本上,哪怕父母都不靠谱,孩子也能拿起法律给到自己一定的生活保障和读书保障——除非父母真的穷到吃不起饭。
婚姻法对于女人只是反抗的第一步,真正要让她们有底气支棱起来,还得从经济和权利上给予支持。所以在继承法里,强行规定了“妻子”的子女享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哪怕是“妻子”也得依据法律进行分配。在“未成年保护法”里也规定了女孩和男孩一样享有“扫盲”和“上学”的权利。一个家庭,只要有一个男孩读书,那就必须也要有一个女孩在读,否则就是违反律法,女孩有权上告,司法机构将对女孩家庭作强制执行。
同样的,在此之后,所有学校的收人标准也会相应改变。
总而言之,既然已经做了,程风就要做一个彻底。她要在“女权”还没被完全封锁之前,将这个口子撕得大一点,再大一点。
埃及不止可以有女法老,还可以有女性议政大臣;女祭司除了可以担任娱神祭司,还可以占据更多的核心权利,女孩的教育也不应该只从母亲那里习得,只要她们想,就可以和其他人一起坐在同一个教室,学天文,数学,地理,建筑,外交等等。
该说不说,内大臣将第一枪瞄准了女性权利,还真是戳到了殿堂里三个女人的肺管子。
都不用程风开口,聂芙特就已经拿起机关枪瞄准了对方,穆特诺米虽然话不多,但偶尔的应援也表明了立场,让赫雷姆贝福不敢偏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