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你再说一遍?”
“小……小姐,侯爷说要你嫁人!”
陈思思被气笑了。
她拖着奄奄一息的身体在马车上足足颠簸了大半个月才到的安阳侯府,居然就是为了替她那个从未谋面的同父异母的妹妹嫁人!
要知道,她本以为到这里是来享福的!
她叫张曼曼,原本她是一名任劳任怨,孜孜不倦的新时代女青年,多年来她保持着做记者的初衷,深入卧底各种场所,最后一次便是去了那黑窑,她被一群手持棍棒,穷凶极恶的人追着,仓皇之下,她一不小心掉下了悬崖,醒来就来到了这前所未闻的崇炀朝!
你说穿就穿了吧!偏偏就穿在了一个被父母嫌弃,扔到乡下的落魄小姐身上!
这陈思思显然是长期营养不良,瘦得就像一根竹竿,她醒来的时候正蜷缩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小土屋里,那小土屋,用家徒四壁来形容都夸张了,大冬天里居然连一床像样的棉被都没有,就一个破破烂烂的毯子!
她真想爬起来,可全身虚弱无力,手脚僵硬,嘴唇不停的哆嗦。
“小姐……我回来了。”
一个十三四岁的小丫头捧着一堆柴火推门走了进来,雪花落了她满头满脑,一张小脸冻得通红。陈思思浑身打着冷颤地看着她,脑袋一片空白。
那小丫头叫霜红,也是一名孤儿,自幼与陈思思一起长大,只见她在屋中架起了火盆,屋里这才暖和了一些,陈思思也渐渐清醒了起来,脑中原主的记性这才一点点的涌了上来。
原来她本是京城安阳侯府的大小姐,她母亲生弟弟的时候难产而死,后来家中祖母见她可怜,就将她养到了身边,可是不过短短一年的时间,祖母又重病而亡,自此家中谣言四起,说她是天煞孤星。
那侯爷被继室的耳边风一吹,当即就遣了人马不停蹄地将她送离了侯府,就这样年幼的她就被扔到了这荒无人烟的乡下庄子养着。
说是养着,那活得还不如小狗,那些老婆子见她被家中嫌弃,又命格不好,通通都欺负她,挂着小姐的名头,成日里干不完的粗活,晚上却只得一碗剩饭吊着小命,这不,终于是挨不住,一命呜呼了!
陈思思原本以为她还要悲催地在这儿待很久,没想到醒来的第二日,一辆马车就停在了庄子的门前。一个面容堪比容嬷嬷的老婆子走了下来,她打量了众人一眼,问道:“那个贱丫头呢?”
很显然,那个贱丫头就是陈思思,她此时还在躺在床上重病不起,浑身没有一丝力气,那老婆子来看了一眼,差人请来了大夫,这才救下了她的小命,只听见她对手下的人说:“可不能让她死了!时间紧迫,赶紧抬上车回京城!”
就这样,她被惨无人道地抬上了马车,她这二十一世纪来的新青年,平日里都是坐的四平八稳的汽车,哪里受过马车这样的颠簸?
这不,才稍微好转的身体又被颠得吐了十天半个月,但她强忍着不适也要坚持到京城,因为那几个京城来的婆子看起来比庄子上的婆子穿得可好得不是一星半点!倘若她再在这破烂的小土屋里待下去,要吃食没吃食,要柴火没柴火,这病怏怏的身体,恐怕这老婆子前脚走了她后脚就得挂了!
唉,说不定是她那毫无人性的老爹突然良心发现接她回去享福了呢?这样想着,所有的痛苦也就坦然受之了。
只是她实在高估了这具身体,好不容易颠到了京城,她已经两眼发黑,晕了过去,这不,睡了三天三夜才醒过来!
谁知道,才醒来就听见了这晴天霹雳的噩耗!
“你再说一遍!”
她一把掀起被子,站了起来,想要确定是不是自己耳背听错了!
只可惜她一顿操作猛如虎,忘了自己不再是那个身强力壮的张曼曼,而是弱不禁风的陈思思!一个趔趄,径直摔了出去,结结实实地摔到了一个人的脚边!
“小姐!”霜红被这通操作吓得捂住了嘴巴。
这脚……分明是个男人的脚!她看着面前那双大脚,慢慢地抬起头看向了来人,只见一个四十几岁的中年男子正皱眉低头打量着自己,他一身锦衣长袍,上面用金线绣着云纹,金冠玉带,这一看就是个有钱人呐!
半响,他问道:“你没事吧!”
呵,没事?你摔一个看看?她翻了个白眼,在霜红的搀扶下,这才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这具身体……真是……弱不禁风都抬举它了!
霜红为她拂去了身上的灰尘,她这才开始打量起眼前的人,这男子看年纪打扮应该就是陈思思那没良心的父亲了吧?至于他身侧那个花枝招展,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应当就是她那黑心肝的继母了吧?
只见王氏笑眯眯地走了过来,她挥了挥手,身后的一个丫鬟就端上来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两身衣服和几件首饰,那丫鬟不容拒绝地将托盘塞到了霜红的手里,随后又退到了一旁。
王氏一把拉住了陈思思的手,十分亲热的说:“思思呀,可算把你盼来了,这些年你受苦了,瞧你这小身板可怜得!”
呵,要不是当年你请来那假道士,她陈思思能被送到那庄子上去?她这些年的不容易可都是拜眼前人所赐!
她忍不住在心底翻了个白眼,又装模作样地笑着反拉住王氏的手,说:“想必这就是姨娘了吧!”
这一声姨娘,让王氏的脸立马垮了下来。她愣了片刻,强忍着心底的怒气,又笑着看向了陈思思。
“什么姨娘?这是你母亲!”陈铮严肃地指着王氏介绍道。
“母亲?”
陈思思假装很惊讶地打量着王氏,片刻,她露出歉意的神色对王氏说:“哎呀,姨娘……呸,侯夫人,时间太久我都忘了你这都从妾室扶正了!不好意思啊,您不会怪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