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咄咄逼人的乡绅代表何天安、李一恂等,杨文煊一步不让。
“我社不追究诸位围堵农联、恐吓乃至报复想要参加农联的佃户等事已经退了很大一步,诸位不要得寸进尺!”
“得寸进尺?”何天安冷笑一声,“我等田土,由贵社来定田租,反倒斥责我等得寸进尺,真是好大笑话!”
杨文煊毫不示弱,“这番道理我社早就说烂了。是诸位需要佃户,而非佃户需要诸位。”
“呵呵!四成绝无可能!”
一向儒雅、沉得住气的何天安拍了桌子,把李一恂等人皆吓了一跳。
李一恂出言圆场,“今日天色已晚,便先散了,明日再谈,明日再谈!”
李一恂拉着何天安离开,其余乡绅也纷纷离场,帐篷里只剩下杨文煊、唐廷瀚与邵阳县丞梁国德和县衙户房司吏。
“做戏的既已走了,我等便说说实在的事。”
梁国德一开口,杨文煊便觉得头疼。
所谓“实在的事”,便是指缴税之事。
一县税务,最是繁杂,尤其是需得一条条一项项去捋时,足以让人怀疑人生。
好在此事有唐廷瀚在明、唐景宽在暗与县衙户房一一核对,只需按照条目厘清即可,倒不用他过多操心。
而且邵阳县早已实行一条鞭法,只需将除漕粮外的税粮皆折算为白银,再除以原应征亩数得出亩均税银作为标准即可。
虽则两方对正税这个“分子”有一定分歧,如官府方面坚决要将与王府相关的宗禄米等项列入此“分子”,但争议不大。
既然扩大分子,那么分母也要扩大,王庄需列入应征亩数中进行计算。
因王庄亩数相对少,每年官府给宗室的钱粮本就不足额,是以官府在这一点上占了小便宜。
当然他们也不是在为宗室争取权益,税粮多出来了,可不一定就会足额给宗室。
大同社与官府谁都不肯让步的最大焦点在“杂捐杂税”。
所谓杂捐、杂税,指的是官府在正税外以各种名目向百姓征收的捐税,比如修缮城墙、修筑堤坝、修路修桥,都可以用作收税的名头。
至于收上来的捐税是否真去修城墙了,那便是另一回事了。
杂捐、杂税虽然早已沦为官吏贪污的重要手段,但在此时有一定合理性。
明代留存地方的税粮只考虑了在册官吏,像是白役等“无编”衙役的工食银根本没有计算在内,但“无编”衙役却又是支出大头。
此外,官员雇佣的其他人员朝廷也不发钱。
偏偏这些人又不能开掉,否则县衙工作如何开展?
若让官员用自己的俸禄去养,先别说官员主观上愿不愿意,就是客观上也没法实现——明代官员的俸禄是出了名的低,连养自己一大家子都凑合!
除了给这些必要人员发工资,只要官府想办什么事,都得靠杂捐、杂税筹措资金。
梁国德要求将杂捐、杂税摊派下去杨文煊也认同,但不认同梁国德说的数额。
杨文煊认为,现有大同社收缴税粮、维持治安,官府可以精简机构、裁撤白役,只需管理不参与农联的那些人和田土即可,所需工食银和办事经费可大幅降低。
此外,官吏想要保证自己的“收入”不降低,他同样理解,但不接受狮子大张口。
何况大同社这次查出的大量隐田,县衙定然不会全数上报,甚至根本不会上报。
这部分田土的税粮由大同社、官府、田主三方分润。
光是大同社目前在东乡、南乡预估将查出的隐田,便能给官府提供三千两的隐形收入,这笔钱也不能不算进去。
经两方近一月的扯皮,最终将一年正税及“合理”的杂捐、杂税一并摊派入亩,议定今年起每亩每年征税六分六厘。
大同社与官府谈定,与乡绅方面却迟迟没有进展,但三方实际上都默认了多数田主往后只能收到四成租这个事实,只不过没有谁愿意松口答应罢了。
谈判好似没有结束,却于崇祯五年的晚秋尘埃落定。
下一个月,便要开始征缴田租秋粮,大同社上下都在为此事做准备。但杨文煊没有在谈判结束后第一时间返回谱口冲,而是去见了何起蛟。
何起蛟从一家酒肆回来,脸上残余着酒气,一脸冷漠地撇他一眼,便再也不看他地转身便走。
“且慢,”杨文煊上前拦住他,“我们聊一聊。”
何起蛟绕过他往前走,他叹息一声,再次上前将他挡住。
“好狗不挡道。”何起蛟漠然道。
他只当做没听见,低声道,“你心中若还有刘今钰,便帮我劝一劝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