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组织劫狱的,还得是巴乔。
看来巴乔干了一票大的,而你还想闹得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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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的夜晚,犯罪总是如影随形。
路边大屏幕播放着阿卡姆遭遇袭击的新闻,一位女士下班站在路边等车,百无聊赖地踢鞋尖。
但她迟迟没打到车,十几分钟路程她决定走回去。
然而这是她做的一个错误决定,因为走到巷子处她发现有人在跟踪自己,而四周没有别的什么人。
女士想到哥谭新闻里种种惨案,吓得加快步伐。
然而那个人也追了上来,黑色的影子在哥谭的夜晚不断扭曲。
因为穿的鞋子跟比较高,跑不动,女士一下子被人从身后揪住了头发。
“啊!”
女士不得不护住头发,将带有些钱的钱包给来者。
“钱在这,你别伤害我!”
女士哆哆嗦嗦地说。
那人粗糙咯人的手却摸上女士的腰,不停摩挲:“那可不行——”
女士如坠冰窟,又恶心又害怕。
正不知怎么办,突然,冥冥之中好像有一根脐带把她和某个存在联系在一起,女士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蜂巢中的一只工蜂,想要为蜂王奉献一切。
女士一点都不抗拒,甚至很舒服,以至于忘了近身的坏人。
然而那个人似乎也恍惚一下,然后突然一头冲了出去,狠狠撞在路边的电杆上,发出一声很大的咚咚两声,电杆上鲜血一下子淌了下来。
这样的事情不只是个例。
事实上一夜之间,哥谭近七成的人感觉到自己的意识似乎漂浮起来,受你控制。
因为你下达的第一个指令就是自我净化。
有时候人的念头很可怕,而疯子,就是会在某一刻把这种可怕的念头变为现实的人。
也许只是某个瞬间,疯子就会降临。
毫无疑问,你彻底释放了心里的那个疯狗,任凭疯狗对着哥谭发疯。
发疯的感觉,就像你吹了一阵风一样,轻飘飘的,脚踩不到实处。
当年那些人你都一一报复回去了,可是这又如何,哥谭还是到处都是恶人,你告诉自己,你是在替所有可能的自己,清除败类。
你既有能力,就应当成为哥谭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