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镇似乎有一种魔力,来的人都会自然而然地早起。
一大清早,一向赖床的沈思筝居然早早醒了,她上了趟洗手间后再无睡意,觉得神清气爽,整个人从身体到灵魂都像是被洗涤过了一样。
步梨还在睡,沈思筝没叫她,自顾自打开窗户呼吸了两口新鲜空气,看见门口有人骑着电动车过来,在步梨家的大门口停下来,开始按门铃。
她拧了拧眉头,这个村子里的人都这么早就来串门吗?
沈思筝本不想理他,但见到他从电动车上搬下来两个纸箱,猜到是送快递的,她披了件外套,下楼去开门。
快递员个子不高,微胖,国字脸,单眼皮,头发微卷,走近后还能闻到发胶的味道。
还挺精致。
沈思筝在心里暗暗地想。
“你好,是送快递吗?”她有礼貌地问了声。
崔胖见出来的人不是步梨,微微愣了一下,问道:“这里换住户了?”
“你找步梨吧,我是她朋友,来她家暂住几天。”
沈思筝说道,她有些猜到这是谁了,她和步梨聊天的时候,步梨提起过镇上的快递员,据说很能干,看着还挺年轻,但这模样,就是一般模样吧,行为举止还有些稚嫩,像刚毕业的学生。
“你是那个望潮快递站的?叫什么来着?”
崔胖拼命点头,神情欣喜,“对!你知道我?是望潮木工坊,只是把快递站设在了旁边,小姐姐有空可以去那里转转哦。”
沈思筝沉思片刻。
做了二十多年的好闺蜜的两个人,有时候从平时的只言片语里,就能察觉出对方的意思。
自从来到花溪镇,两人聊天次数不算多,但每次步梨都会提到一名“木工坊老板”,也是送快递的。
沈思筝一直觉得步梨对那个快递员有点喜欢的意思,但现在一看,抛开外表不谈,这也太小了吧,看着就是高中生啊,步梨从前可是说她对弟弟一点也不感冒的。
真是她多心了?
“有所耳闻。”沈思筝道。
“那个,我叫崔......”崔胖深感荣幸,说到一半又改了口,“叫我阿路就行,姐姐你叫什么?”
他现在深信绿柳街12号是个神奇的地方,居然又见到一个漂亮姐姐,崔胖庆幸前段时间他为了让自己配得上步梨姐姐,拼了命减肥,现在小有成效。
他打算从今日起改头换面给自己营造一个帅哥人设,帅哥当然要有一个好听的名字,等他真正减肥成功,自然也不能叫崔胖了。
他大名叫崔宝路,阿路还挺好听的吧。
见到漂亮姐姐的早晨,崔胖赋予了自己新名字。
“哦,我叫沈思筝。”
“思筝姐姐,这是步梨姐姐的快递,麻烦你转交给她。”崔胖很恭敬地把纸箱递过去。
“多谢啦。”沈思筝礼貌地眯眼笑了笑。
崔胖脸色一红,声音有些局促,“那我就不进屋了,先走了。”
他晃了晃手,上车的时候还差点被绊到。
沈思筝抱着纸箱回到房间。
箱子挺重,她也没兴趣拆,只把东西往茶几上一放,自己陷在沙发里喘着气。她眼皮挑了挑,瞥到茶几下面的缝隙里落了张纸,便随手捡了起来,要扔进垃圾桶。
手指正要松开,沈思筝忽然顿住。
纸上的字体,好像有点熟悉......
不可能的。
沈思筝感觉自己眼睛花了,或者是出现了幻觉。
沈思筝将那张纸拿回来,放在眼前仔细的端详,一瞬间,她不自主地颤了一下,像是触电一般,从指尖瞬间传至全身。
太像了。
太像温故的字了。
盯得久了,她竟然有些不认识字,一时又觉得不确定。
楼梯处传来擦擦的脚步声,沈思筝像是被罩在一个钟里,外界的声音屏蔽了七八分,一直到人走到她跟前,声音才破钟而入,成功敲击了她的耳膜。
“你怎么起这么早啊?”
步梨的声音将沈思筝拉回现实。
沈思筝浑身一机灵,抬头见是步梨,她正一边揉着眼一边慢吞吞地下楼来,见沈思筝发愣,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
“你几点起的啊?”
“哦,大概七点钟吧,我也没看时间,醒了就起来了。”
沈思筝恍恍惚惚地答了一句。
步梨走下来,见她手里拿了张纸,她伸着脖子看了眼,“哦,你在看这个,解答的过程是不是都对了?”
“嗯。”沈思筝渐渐回过神来,平静地道,“这是你上次说的那个天才儿童写的吗?”
步梨看了眼沈思筝的表情,因为心虚,此刻沈思筝脸上的神情被她解读成了质疑。
“好吧。”步梨不好意思地承认,“其实是那个木工坊老板写的啦,字还挺漂亮的是不是?”
她和沈思筝聊天的时候,一向称呼陆时生为木工坊老板。
“诶?他来送过快递了?”步梨说完,目光扫到了茶几上的快递箱。
“是有人来送过快递,他说叫阿路。”
步梨噗嗤笑出了声,自己构思出了一种陆时生说这话时候的表情语气,觉得怪恶心的,“还阿陆,什么名字啊,他本名叫陆时生。”
“原来叫陆时生啊,名字还蛮好听的,就是人有点.......”沈思筝在努力找一个形容词。
寻找失败,她转而问道,“真是他写的吗?”
她还是有些不确定。
“当然,骗你干嘛。”步梨耸了耸肩。
“那你之前还跟我说是天才儿童!”沈思筝表情愤怒,其实是为了掩饰心里的隐隐失落。
果然是她想错了。
或许是因为温故的字有些大众化,他那个人从小就追求极致,练字帖的时候一定要练习到和字帖一模一样,方方正正,好看但是没了自己的特点。
虚惊一场。
但沈思筝也说不好,这里的“惊”到底是惊喜还是惊吓,亦或都不是。
或者,应该说是。
南柯一梦。
她心里泛起阵阵酸涩。
“怎么了?”步梨察觉出她的异样。
沈思筝摆了摆手,“不知道,我最近总是想到温故。”
步梨愣住,她还是没走出来。
“你是不是太累了?正好在我这儿休息休息,拍完外景,你在这儿多住几天吧。”
“我总觉得他没死。”
沈思筝自顾自地说,说完又自我否定地叹了口气,“但想想也不可能,七年了,他要是活着,肯定早回家了。大概是我始终不能接受,他永远留在了雪山里,那是雪崩啊,几乎不可能生还的。”
步梨低了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跟着她一块悲伤起来。
“思筝,温故哥他是为了保家卫国,他是非常伟大的人。”步梨这是真心话。
她从小就知道,温故是有大志向的人。旁人眼里他可能是一个只爱车酒玩世不恭的富二代,可其实他样样都好,读书的时候便是学霸,考上江北大学。后来弃笔从戎,到了部队也因为优秀被选为了特种兵。
他想做的事从来都是毫不犹豫地去做,还能做得很好。
“我倒是希望他做一个好吃懒做的少爷。”沈思筝敛回目光的同时把其中的情绪收的极其不易察觉,只像在淡淡陈述一件事实,“一开始我总觉得他傻,放着优渥的生活不过,非要跑去吃苦,但是后来,我理解了他。”
“就是我跟尚宁洲被洪水困在鹿宁村的那次,救了一个落水的小孩,那时候,我脑子里什么都没想,只想着拉他上来,什么被洪水一块冲走的风险,根本来不及考虑。所以现在,我想通了。”
沈思筝笑笑。
“你能这样想就好。”步梨拍拍她的肩膀,“别想了,我们去拍外景吧,一边拍,一边散散心。”
沈思筝点点头,“也好。”
.....
今天是个大晴天。